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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与设备管理处

资产与设备管理处

1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、法规;结合学校的实际,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

2、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界定、产权登记、产权转让、资产评估、清产核资;负责建立好学校固定资产的一级账户并加强管理,定期清查、通报结果;作好包括学校土地、建筑的产权、各种仪器设备、家具以及陈列物等资产的验收、建卡、建帐等管理工作。

3、负责组织采购学校教学设备、行政办公设备、家具等物资,与上级有关部门配合,办理政府采购的申报及审批等手续;组织制订所采购物资的合同和所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。

4、负责学校闲置资产的调剂、处置,促进资产有效使用与优化配置;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出租、报损、报废,并办理相关事宜。

5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统计上报工作。

6、负责学校设备的维护、维修工作。
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